青海大学附属小学
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
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辖区内达到法定入学年龄未入学、具有学区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和按学位规范、有序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就读。
201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0年2月28日之前出生,年满6.5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个班50名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㈠城北区户籍子女一年级入学办法
报名时间及条件
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28日。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学区(宁大路249号-253号、省化建家属院、瑞景河畔家园),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学区户籍户口本、2016年西宁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和户口本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预防接种证到我校进行现场核对验证报名。
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条件。(1)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簿(户口薄须含适龄儿童户籍);(2)适龄儿童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而已经失去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村或社区证明盖章,并到乡镇一级政府核查盖章);(3)法定监护人在北区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需含适龄儿童);(4)法定监护人在北区的一年以上有效房产证(含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在本市经商、务工、柔性引智的法定监护人满一年以上的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聘任证书;(6)《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7)预防接种证;(8)愿意服从统筹调剂分配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并在学校填写服从统筹调剂志愿书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招生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登记接收材料阶段
8月29日及8月30日上午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记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和儿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我校进行登记,学校进行材料接收、初验工作。
(2)材料审核阶段
8月30日下午及8月31日上午,审核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主要进行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和验证。
(3)入学公示阶段
8月31日下午进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情况的公示。
(4)入学报名阶段
9月1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长根据入学公示的情况进行入学报名工作。
注:凡提供虚假证件、缺少相关材料的回原户籍地入学。
联系电话:13897585394(王老师)